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通知于 2014 年 2 月 25 日以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全體監事。
2、本次會議于 2014 年 3 月 7 日下午 2 點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會議方式召開。
3、本次會議應到監事 3 人,實到監事 3 人,全體監事會均親自出席會議。 符合《公司法》的規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李玉女士主持。
5、本次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通知于2014年2月25日以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發出,會議于2014年3月7日下午2點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到監事3人,實到監事3人。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李玉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
1、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對,零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和期權數量的議案》。
鑒于公司 7 名激勵對象因離職等個人原因,已經不再滿足成為公司股權激勵對象條件,公司對激勵對象和期權數量進行調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由 250 人調整為 243 人,股票期權總量由 397.35 萬股調整為 383.90 萬股。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由 358.35 萬股調整為 344.90 萬股(預留股份不做調整)。
2、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對,零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關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依據股東大會的授權,確定2014年3月7日作為本次股票期權授予日,監事會經審核后認為:該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管理辦法(試行)》、《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1—3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中關于授予日的相關規定。監事會同意2014年3月7日作為本次股票期權授予日,向符合條件的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相關事項的公告》具體內容詳見載于巨潮資訊網,同時刊登于《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
監事會對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權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并發表核查意見,具體內容詳見載于巨潮資訊網的《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股票期權激勵對象名單(首次調整后)的核查意見》。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首次調整后)》同時載于巨潮資訊網。
三、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4 年 3 月 8 日